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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溪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2015年2月4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玉溪日报  2015-02-12 09:35

[摘要] 2015年2月4日在玉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据统计,全市完成生产总值1184.7亿元,增长8%;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511.9亿元,增长30%;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13.6亿元,增长7.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55.6亿元,增长1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223元,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969元,增长13.2%;城镇化率达到45.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5.7%、居民消费价格指数102.1%、城镇登记失业率3.3%、人口自然增长率5.3‰,均控制在目标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情况是: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主要经济指标保持全省中上水平。城乡居民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速,实现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金融运行保持平稳。物价水平控制在省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就业形势基本稳定。

(二)产业结构调整迈出新步伐

一是工业经济保持增长。工业增加值完成670.4亿元,增长8.1%。清理整顿产能过剩行业,组建玉溪钢铁集团。配合红塔集团做好“两统一、两整合”改革。成立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和陶瓷文化产业发展领导机构推动新兴产业发展。召开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科技支撑产业发展能力有效提升。

二是高原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农业增加值完成122.8亿元,增长6%。粮食、烤烟种植任务圆满完成。蔬菜、水果、花卉等特色产业规模稳步扩大,养殖业实现困中有进。产业化经营水平进一步提升,启动18个农业庄园建设。

三是旅游文化产业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第三产业增加值完成355.5亿元,增长7.4%。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稳步推进,高端酒店产品建设成效凸显,全市完成旅游总收入108.6亿元,增长26.9%。市场流通体系不断完善,全市进出口总额完成9.7亿美元,增长35.7%。

(三)固定资产投资较快增长

101个市级投资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投资完成率和新建开工率均比往年提高。水利管理、农业、非电工业、房地产开发和道路运输业五大重点行业完成投资占全市投资总量的72.5%。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破解资金难题,实施100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三年滚动计划。

(四)城乡规划建设不断加强

进一步完善城镇体系规划,制定了全市新型城镇化发展实施意见。中心城区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县城和13个重点镇“一水两污”工程进展顺利。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成效显著,美丽家园建设深入推进。

(五)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成效

抚仙湖列入国家重点支持江河湖泊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星云湖恢复湿地及湖滨带5324亩,杞麓湖列入湿地公园建设试点。完成绿化造林41.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96平方公里。重点行业企业污染减排、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扎实推进。

(六)全面深化各项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殡葬改革步伐加快,财税和投融资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启动。水务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文化体育卫生体制改革等稳步推进。

(七)民生保障持续有力

认真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2.7万人。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9.3万人,城镇及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211.2万人。基本建成城镇保障性住房14500套,完成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10690户。新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77件,完成农村贫困人口减贫5万人。50所美丽校园及396个校安工程完工。市人民医院改扩建、市儿童医院、市急救中心建设项目顺利推进,完成6个乡镇卫生院和31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完成30个文化站改扩建,新建农家书屋11个。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全面推进。

二、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任务

201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为:

——全市生产总值增长10%左右;

——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8%左右;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3%以上;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7%左右;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1%以上;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3%以上;

——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以内;

——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2%以上;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2万人以上;

——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内;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

围绕上述目标任务,重点抓好七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打造玉溪经济升级版

一是着力推进特色优势产业提质增效。巩固提升卷烟及配套、矿冶、高原特色农业三个支产业。把云南中烟“两统一、两整合”改革中对玉溪产生的影响降到低,深入推进卷烟配套企业“二次”创业;推动受市场影响波动较大的矿冶产业转型升级,确保工业增加值增长9.5%以上。稳定粮食和烤烟生产,推进畜禽、蔬菜、水果、花卉、生物药原料等特色产业发展,发展壮大农业龙头企业,推进8个省级精品庄园建设,确保农业增加值增长6.5%以上。

二是集中力量推进产业发展多元化。着力培育旅游文化、生物医药及食品、装备制造、现代物流四个新的支产业;加快发展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及节能环保两个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是提高园区产业平台承载能力理顺健全园区管理体制机制,加大土地收储力度,确保园区收储土地1.3万亩以上。实施好150户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力争民营经济增加值增长13%以上。

四是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加快传统企业技术改造,认定高新技术企业7户。

(二)千方百计抓投资促消费,着力增强经济发展动力

一是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好119个市级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确保规模以上固定资产投资达655亿元。加快昆玉铁路扩能改造、晋红、呈澄、石红高速公路、东片区暨“三湖”生态保护水资源配置应急工程、两座中型水库等项目建设,开工建设江通高速、新平河口—元江高等级公路。

二是加大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强化项目招商引资能力,确保实际利用市外国内资金增长2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0%以上。

三是认真抓好投资管理。全面落实“七位一体”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项目市县乡分级负责制,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责任分解工作。

四是多点支撑促进消费扩大升级。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合理调整低工资标准,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确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289亿元。

(三)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一是做好规划修编与实施。完成“大玉溪”规划和新型城镇化规划、综合交通发展规划、美丽玉溪行动、特色民居村镇等规划编制,抓好红塔区和易门县“四规合一”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好美丽乡镇三年行动计划、城市精细化管理、城乡垃圾整治等工作。

二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发挥中心城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火车头作用,推进产城融合。加大旧城区和城中村拆迁改造力度。加快“三湖”生态城市群建设,推进江川、澄江撤县设区审批争取工作。认真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整治”行动,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四)加强生态环保建设,争当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一是切实加强湖泊保护治理。加快星云湖和杞麓湖环湖截污治污、东库和飞井海水库环境综合整治等项目建设。创新河道流域管理模式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排污行为。

二是全面推进生态建设。持续抓好生态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积极构建绿色生态屏障。实施好退耕还林配套荒山造林项目、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程项目。

三是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实施重点节能示范工程,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积极开展环保专项执法行动。

(五)强化民生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继续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稳步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重点抓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产业转型下岗人员、军队复转人员、失地人员就业。

二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医疗保险制度、养老保险制度、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制度,继续抓好扶贫攻坚工作。

三是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深入推进价格改革。继续发挥价格调节基金惠民稳价作用。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做好粮油市场保供稳价工作。

四是全面发展教科文卫体等社会事业。完成美丽100校园行动计划暨校安工程。加大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系和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广泛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大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力度,加强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六)突出改革创新,增强区域发展活力

一是不断深化各项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工商注册登记制度等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鼓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全力争取财税体制改革相关政策,逐步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统筹推进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养老、资源性产品价格等方面改革。

二是率先融入滇中城市经济圈一体化建设。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市场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城乡建设、生态环保六个一体化建设,积极参与滇中产业新区建设,加快推进昆玉一体化进程。

三是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研究玉溪进一步扩大开放的举措。加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交流,引导企业积极稳妥“走出去”发展。优化出口产品结构,确保外贸进出口总额增长18%以上。

(七)发挥规划引领,科学编制好“十三五”规划

结合桥头堡、“一带一路”、滇中城市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和省发展战略和布局,深入谋划“十三五”期间重大工程项目、重大改革事项。加强衔接工作,争取在项目、资金、政策方面的诉求更多地纳入国家和省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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