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以来,通过一系列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医务人员及患者的满意度都得到明显提升,但是相关政策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
“2014年以来,通过一系列的公立医院改革措施,医务人员及患者的满意度都得到明显提升,但是相关政策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来自易门县代表团的人大代表刘玉萍说。为此,她在今年市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改进和完善玉溪市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政策的建议》。
据刘玉萍介绍,按《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点试点城市玉溪市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各县区公立医院应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编制管理,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方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然而,因没有编制备案制实施的具体措施及办法,此项工作一直无法推进,影响了公立医院改革中编制外人员备案制的实施。
此外,易门县两个县级公立医院均严格执行《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实施意见(试行)》的规定,自2017年2月起,在玉溪市采购平台上进行药品采购。但在操作过程中发现,平台上的药品招标采购目录未包含部分临床常用急救药品、抗结核病药品、精神药品、人血白蛋白等特殊药品,医院对此类药品只能自行备案采购,经常出现上述药品不能按时采购到位,难以保证临床需求的情况,且会造成医院备案采购药品数量和金额超过《实施意见》中备案采购不超全院品种数和销售额10%的限制。
鉴于此,刘玉萍建议,市公立医院改革领导小组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市编委办等部门,统一拟定下发玉溪市关于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的具体实施方案,指导各医院规范落实好该项改革措施。同时,建议在第二轮集中联合限价招标采购时,增加和完善《玉溪市公立医院药品集中联合限价采购目录》中关于常用急救药品、精神药品、抗结核病药品、人血白蛋白等特殊药品的品规,便于各医院在玉溪市药品采购平台上能进行集中采购,更好地满足临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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